如东县人民医院医用低温冰箱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
如 东 县 人 民 医 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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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如东县人民医院医用低温冰箱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采 购 单 位 : 如东县人民医院
二〇二四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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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3
第二章 采购项目要求………………………………………5
第三章 投标须知 …………………………………………..6
第四章 谈判投标文件格式…………………………………10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如东县人民医院医用低温冰箱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如东县人民医院官方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7月1日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如东县人民医院医用低温冰箱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元) | 备注 |
1 | 医用低温冰箱 | 台 | 4 | 30000 | 120000 | 接受进口设备 |
具体内容详见第二章项目需求,请仔细研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安装安全认可证,制造、经营许可,强制性认证、准入证制度的产品、行业,必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颁发的资质证明文件;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6月25 日至2024年6月28日, 每天上午8:30至11:00,每天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报名截止日期前,在采购联系人徐海锋(电话:13862799229、邮箱:254104837@qq.com)处报名,在如东县人民医院官网自行获取招标文件,未报名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最后招标。
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1)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2)投标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报名资料可发至联系人邮箱并及时通知联系人。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7月1日下午14:00-14:30 (北京时间)
地点:如东县人民医院门急诊综合楼11层大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7月1日下午14:30 (北京时间)
地点:如东县人民医院门急诊综合楼11层大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投标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涉及投标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投标保证金执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如东县人民医院
地址: 如东县城中街道江海西路2号
联系方式:徐科长 13862799229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科长
联系电话:0513-84118717
第二章
采购项目要求
一、医用低温冰箱技术参数要求:
二、付款方法和条件:
签订合同,收到货物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支付合同价的70%,验收合格满3个月后支付合同价的20%,验收合格满12个月后付清余款。
三、其他要求
1. 供货时间(服务时间):自合同签定之日起15天内。
2. 供货(服务)地点:如东县人民医院。
3. 免费质保期限(自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质保≥3 年
第三章 投标须知
一、说明
1.本采购文件中所称的 “采购人”为如东县人民医院,“投标人”为本项目的投标单位,“竞争性谈判小组”为本项目评标组织,“成交供应商”为本项目的中标单位。
2.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3.中标人不得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它企业或自然人。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见采购公告
三、竞争性谈判采购程序及成交原则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并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
2.谈判小组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对投标人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初审。
⑴资格性检查内容包括:①投标文件数量及密封、标记情况;②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资格性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
⑵符合性检查内容包括:①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②投标人和投标文件是否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符合性初审未通过的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
3.谈判小组宣布合格投标人名单,并与合格投标人逐一进行商务和技术谈判。
⑴在谈判过程中,经采购人代表确认,谈判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采购项目要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
⑵对采购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4.谈判小组宣布合格投标人名单。谈判小组向所有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宣布本采购项目的最终采购需求,并要求所有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报价(含最终报价)。谈判小组确定的最终采购需求、谈判内容及相关项目要求,在最终报价时对每个供应商是一致的。
5.合格投标人对投标项目作出现场报价。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在进行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采购人全额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6.谈判小组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终现场报价最低的原则从合格投标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
7.成交供应商有涉及对标书实质性内容的隐瞒、欺诈或违法违规行为,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8.成交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
9.成交供应商按照《成交通知书》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四、无效投标及废标情形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投标人投标无效:
⑴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⑵投标人未按本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模糊、无法辩认的;
⑶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本采购文件要求的;
⑷投标文件资料不全或内容偏离本采购文件规定,谈判小组认为未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或对采购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的;
⑸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本采购文件要求或采购人不能接受的结算支付办法;
⑹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投标报价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的(注: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2万元整);
⑺投标人未按本采购文件要求携带相关投标资料的备查原件到投标现场的;
⑻投标人提供虚假、伪造、过期资料的;
⑼投标人有欺诈行为或隐瞒自身违规问题的,提供虚假、伪造、变造、过期资料的;
⑽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的;
⑾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⑿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情形的。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本采购项目废标:
⑴经谈判小组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⑵经现场报价,所有合格投标人的最终现场报价均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的。
⑶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⑷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对于特殊紧急的采购项目,经批准后采购人可直接改变采购方式,现场继续组织采购活动。
五、谈判报价要求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按时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提交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谈判响应文件),并参加现场谈判和报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在谈判采购过程中签署的文件、资料(含澄清、承诺、报价等)均作为投标文件(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2.投标文件(谈判响应文件)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署的文件、资料的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60个日历日。
3.投标文件(谈判响应文件)中的报价非最终投标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在现场谈判中作出的最终现场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
4.本采购项目为一个完整标的,谈判小组不接受不完整的投标报价。
5.投标人应在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条件下,对采购项目进行报价。不能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6.报价应包括人工、配件、交通、住宿、服务、税金等一切费用。同时,报价也应包含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
7.报价应书写端正、字迹清楚,不得涂改,涂改无效。谈判小组不接受不完整或不正确的报价。谈判小组有权将未按规定填写的报价一览表视为无效报价。
8.谈判小组可以允许修正投标文件(谈判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
9.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谈判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谈判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谈判响应文件)进行澄清。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当以书面形式对谈判中做出的承诺与澄清进行确认,并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书面报价(最终总报价或可能的中间报价)。谈判承诺及书面报价均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
10.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会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11.供应商最终总报价在货物(服务)数量没有增加,配置、服务标准没有重大提高的情况下,不允许高于第一次报价(即谈判响应文件报价表中的报价)。否则,谈判小组有权拒绝该谈判报价并不再给予报价补救机会。
12.各供应商最终报价结束后,如谈判小组认为最终总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成本,涉嫌恶意竞争,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则有权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说明理由,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该供应商拒绝说明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书面说明,或虽有书面说明但仍无法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则谈判小组有权取消其谈判成交资格,按顺序由最终总报价次低的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六、投标要求
1.投标文件(谈判响应文件):投标人必须按照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谈判响应文件),投标文件(谈判响应文件)内容见“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2.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投标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涉及投标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投标保证金执行。
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启时间: 2024年7月 1 日下午14:30。
4.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如东县人民医院门急诊综合楼11层大会议室。
5.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递交。
七、其它说明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 无论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的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本次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
3. 无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概不退还,不解释落标原因。
4. 投标人如对本采购文件中的服务要求有疑问或不明之处,可与采购人联系,采购人对采购项目服务要求有解释权。采购需求方面的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文件的数量、密封及标记
投标文件必须提供“正本”一套、“副本”两套,用档案袋密封,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封面注明采购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正本”或“副本”字样。
二、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必须按照以下格式制作,并按照序号装订。
以下带*内容必须全部提供,并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授权委托人(即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须随身携带备查);
4、*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原件必须带至投标现场备查);
6、*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
7、*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8、*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9、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注:
投标文件顺序内容参照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主要文件目录的顺序制作,由于不按要求编排,编排混乱等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如东县人民医院医用低温冰箱采购项目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投 标 函
如东县人民医院:
根据已收到的 如东县人民医院医用低温冰箱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我单位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并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经考察现场和研究竞争性谈判文件后,我方特作如下承诺:
1、我方按照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进行投标报价,并以总价 (大写)作为第一次投标报价(此报价非本项目最终报价)。
2、在整个竞争性谈判采购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采购文件规定及相关法规给予惩罚。
3、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4、我单位保证在与贵单位签订项目合同后,按贵单位要求履行相关服务标准要求并承担维保服务的职责。
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提交上述总价的5 %的履约保证金。
6、贵单位的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投标单位:(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电话: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法人章):
日 期 :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姓名)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采购人名称)的 项目投标。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附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报价表
采购项目名称:如东县人民医院医用低温冰箱采购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 投标单价 (人民币) | 质保时间 | 投标总价 (人民币) | 备 注 |
医用低温冰箱 |
投标报价 大写: (投标报价包含全部费用)
注:1.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2万元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12万元,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此报价非本项目最终报价,最终报价以现场报价单为准。
3. 优惠条件可填入备注栏。
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我单位参加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投标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做出如下声明:
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承诺人名称(公章):
日期:______年 月 日
合 同
甲方:如东县人民医院
住所地:江苏省如东县江海西路2号
乙方: 乙方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地: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销售给甲方设备,特订立本合同。
一、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和价格
设备名称 | 生产厂家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成交总价(元) |
总计含税价人民币(大写): | 小写: |
二、设备详细配置清单见附件。
三、付款方式:设备安装、调试、培训、验收合格后凭合同、验收单、增值说普通发票,首付合同款的70%,验收合格使用正常3个月后付合同款的20%,验收合格使用正常12个月后付合同款的10%,以上均不计息。
四、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天之内货物运抵甲方。乙方每逾期一周交货,按设备总价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可直接从甲方给付乙方的设备款中直接扣付。
五、 交货地点:甲方所在地。
六、 质保期:上述设备免费保修 36 个月;保修期内如机器无法及时修复而影响临床使用时立即更换新机给院方,保修期外乙方对本设备终身负责维修。
七、 资质、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特别提醒条款:a、所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必须真实有效;b、所提供设备上的中文品名、型号及产品说明书所注适用范围必须与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所标明的完全一致;c、国产医疗设备上的铭牌必须标注医疗器械注册证号;d、进口货物或部件的原产地证明、报关证明、完税证明、商检证明及编号、质量合格证书、出厂前检测报告等资料;e、发票上所列品名与型号必须与合同所列品名与型号完全一致;f、其他未提及事项必须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相关规定。以上条款必须满足,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解除本合同即设备作退货处理,乙方返还甲方已给付的设备款,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已充分告知和说明且乙方已充分知晓以上特别提醒条款内容之实质,并承诺满足。
乙方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2.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设备满足中国国家标准或相关行业标准。根据国家规定,如需要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和标记的设备及有关配置,必须提供上述证书和标记。
3.乙方保证所供设备型号是最新的,且是用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的优质材料和工艺制成、全新,并严格保持原包装,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4乙方所供设备如验收不合格,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必须无条件换货或退货,如换货或退货后仍验收不合格,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设备作退货处理,乙方返还甲方已给付的设备款,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 设备到货、安装和验收要求:
1.乙方须提前三天通知甲方,设备到货时间,以便甲方安排好接收工作。乙方负责运输(包括上、下力);设备到货后,乙方应在二十四小时内开始进行设备的免费安装和调试。设备安装时,乙方必须事先与甲方医学装备科联系,并与医学装备科共同参与开箱验收、安装调试,否则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2.如乙方提供的设备设有维修软件密码,乙方应保证无条件地为甲方永久免费打开。
3.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甲方对设备试用后进行验收(时间由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免费派工程师到达现场协助验收工作,直至通过验收。
九、 售后服务要求:
1.确保设备保修期内开机率为95%,如设备故障停机率超过5%(一年按365天计算,每年18天),每超过一天,保修期延长两周。
2.保修期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以甲方的验收报告单日期为准),质保期内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报修电话后1小时内予以电话响应,二十四小时内人员到现场维修,否则甲方可自行采取必要的措施,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有特殊情况,乙方应立即电话通知甲方不能响应的原因,在获得甲方同意后,才可推迟响应时间。在质保期满后,出现设备故障时,乙方仍需做好设备终身售后服务,并在上述时限内赶到现场,及时处理解决,以优于市场的价格只收配件费,免收人工费。
3.无论在保修期内还是保修期外,乙方必须上门维修,乙方工程师来甲方维修本设备,必须事先与甲方设备科取得联系;在维修过程中与甲方工程师共同完成维修工作。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4.乙方负责免费提供日常运行维护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维修说明书包括详细电路图、操作说明书及光盘等),如技术资料不全,甲方有权不支付货款。
十、技术培训:
在安装过程中或安装结束后,乙方工程师或有关人员有义务对甲方工程师和操作人员进行现场维修、保养、操作培训,解答甲方人员提出的问题。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本合同首部所载明的住所地,为甲乙双方有效的送达地址。今后凡与本合同项下有关的文书函件以及相关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均以此为准。甲乙双方承诺在住所地发生变更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因住所地不准确,或住所地变更后未及时书面告知合同相对方,导致合同往来文书函件及法律文书被拒绝签收、无法送达等情形的,应自行承担有效送达的法律后果。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甲乙双方均需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如违约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合同价款30%所计取的违约金【本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此外还需承担守约方因此而产生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律师代理费等费用。
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协议签署地点:江苏如东。
甲方:如东县人民医院 乙方: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分管领导: 业务部门代表:
2024年__ 月__日 2024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