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人民医院关于医院净化系统维保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有关供应商:

  我单位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以下项目:

  1.采购人:如东县人民医院

2.项目名称:医院净化系统维保

3.供应商资格要求(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经营范围包括本采购项目内容的生产或销售;

3)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提供本项目产品的安装、升级和培训、售后服务;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报备选方案。

4.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进行资格预审(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复印件);

2)投标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提供所更换过滤器产品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产品制造厂商授权代理商/经销商的销售证明书(原件,授权不少于一年);

5)提供至少一份近三年关于三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净化手术室的相关维保业绩(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无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

5.项目付款条件:维护完毕并通过检测,使用科室、院感科、医学装备科验收合格后

检测报告正式发票次月支付合同款70%,合同期满支付合同余额以上均无息。

    6.应标供应商与如东县人民医院联系报名,并领取本项目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公告挂网公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逾期不予发

    7.供应商报名及采购文件领取地点: 如东县人民医院医学装备科。

8.投标截止和开评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听院方通知。

9.如东县人民医院地址:江苏省如东县城中街道江海西路2号;

联系电话:0513-8411833684118717。

4_净化系统维保招标公告(1)11.doc


         如东县人民医院

20235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