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就医优待政策


发布时间:

2026-03-10

  1. 现役军人、军人家属

(一)优待群体

1.军人,是指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服现役的军官、军士、义务兵等人员。

2.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3.军人家属,是指军人的配偶、父母(抚养人)、未成年子女、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二)优待建议

1.现役军人:优定点医院,开通优先窗口,提供门诊优先挂号、就诊、取药、缴费、检查、住院服务;优待定点医院除享受上述优待外各家医院制定的优待政策执行。

2.现役军人家属:优定点医院,开通优先窗口,提供普通门诊优先挂号、取药、缴费、检查、住院等服务;优待定点医院提供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和优先就诊、检查、住院等服务。

二、退役军人、“三属

(一)优待群体

1.退役军人,是指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2.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是指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配偶、父母(抚养人)、子女,以及由其承担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简称三属)。

(二)优待建议

定点服务机构开通优先窗口,提供普通门诊优先挂号、缴费、取药、检查、住院等服务待定点医院除享受上述优待外各家医院制定的优待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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