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人民医院超市场所经营权项目谈判公告


超市场所经营权项目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如东县人民医院超市场所经营权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报名后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 月 25 1430分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如东县人民医院超市场所经营权项目

2、需缴纳的经营费预算金额:人民币40万元/年,服务期限:三年,经营合同一年一签,服务质量考核达到招标人要求的续签下一年合同,每年合同签订后10日内向采购单位足额缴纳交该经营费

本项目设定最低限价,同项目预算。响应产品报价不得低于文件中规定的最低限价。

3、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

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能力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专业服务。

2)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七章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请投标人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采购活动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响应投标人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及响应报名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谈判活动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 月 20 1700前(上午8点至11点,下午14点至17点)将报名函(格式见附件)送至如东县人民医院门诊11楼招采办或将报名函(格式见附件)盖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54104837@qq.com并及时告知招标人,招标人确认后将采购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投标人指定邮箱。未按规定时间要求报名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谈判活动。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 月 25 1430(北京时间)。逾时,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响应文件纸质文档。

2、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如东县人民医院门诊12楼评标室。

五、开启

1、时间:2026 月 25 1430(北京时间)。

2、地址:如东县人民医院门诊12楼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投标人,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3、若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谈判响应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交的,或者存在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且其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招标人依据采购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按评标委员会推荐顺序依次递补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八、招标人信息

名称:如东县人民医院

地址:江苏省如东县城中街道江海西路2

联系人:徐海锋

联系方式:13862799229

 

 


  • 文件大小: 17.1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