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人民医院医用耗材自助售货服务项目谈判公告


医用耗材自助售货服务项目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医用耗材自助售货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报名后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 月 25日上午1000分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如东县人民医院医用耗材自助售货服务项目

2、服务期限:三年

3、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

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需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具备二类医疗器械零售经营资质,且《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中的零售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呼吸、麻醉和急救器械;物理治疗器械;注输、护理和防护器械;患者承载器械等计划投放的耗材品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突出显示)。

3.供应商需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具备三类医疗器械零售经营资质,(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突出显示)。

三、获取采购文件及响应报名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谈判活动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 月 20 1700前(上午8点至11点,下午14点至17点)将报名函(格式见附件)送至如东县人民医院门诊11楼招采办或将报名函(格式见附件)盖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54104837@qq.com并及时告知招标人,招标人确认后将采购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投标人指定邮箱。未按规定时间要求报名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谈判活动。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 月 25 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逾时,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响应文件纸质文档。

2、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如东县人民医院门诊12楼评标室。

五、开启

1、时间:2026 月 25 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2、地址:如东县人民医院门诊12楼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投标人,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3、若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谈判响应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交的,或者存在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且其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招标人依据采购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按评标委员会推荐顺序依次递补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信息

名称:如东县人民医院

地址:江苏省如东县城中街道江海西路2

联系人:徐海锋

联系方式:13862799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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